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| |
|
|
台州市人民政府,省交通运输厅: 2021年,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关心指导下,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,坚持依法行政,文明执法,公正执法,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,加强执法队伍建设,强化执法监督,规范执法行为,较好地完成年度行政执法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 一、基本情况 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全年接到行政许可申请共41365件,按期完成41365件,其中准予许可40125件,不予许可907件,不予受理333件。行政许可申请件数与2020年同比增加6137件,增幅17.42%,主要为非即办件业务量有所增加。 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495件,罚没款2611.85万元。行政处罚案件数与2020年同比增加3410件,增幅163.5%。主要原因在于,一方面,自2020年10月开始,全市交通执法队有序改革挂牌成立,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纳入执法工作目标任务,形成年初部署、逐渐推进、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。另一方面,2021年全市实施“执法能力提升年”活动,多措并举,通过搭建“线上交流 线下培训”业务学习平台,开展执法能力比赛,建立完善相关执法流程、规则和程序,数字赋能更新执法设备,开展非法营运“打黑联合战”、超限超载“双百歼灭战”、路域环境“八无保卫战”、“好的行动”专项行动等各项举措,随着一年多时间的磨合,运政路政人员逐渐适应身份的转变,初步达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的效果。 全部5495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没有涉嫌犯罪,处罚结果均已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。其中,应上报重大处罚决定备案612件,实际上报备案612件,报备率100%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实现全年无诉讼、复议败诉案件。 二、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(一)严格落实“三项制度”,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。按照省、市“三项制度”工作部署与要求,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,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,按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。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、亮证执法。建立年报制度,按要求公开、报送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;二是落实《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(试行)》,明确文字、音像等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和执法案卷制作方式,保障执法文书规范和案卷完整齐全;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。依托处罚系统,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,提升案卷整体质量。目前,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本单位或授权单位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,实行网上备案。 (二)全面推广应用“互联网+监管”平台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全市执法人员库共有执法人员1148名,掌上执法开通率100%(考核指标100%),掌上执法激活率100%(考核指标100%)。监管对象库有监管对象10842个。认领的领域内行政检查子项494项,已配置检查表单的领域内行政检查项494,监管事项入驻率100%(考核指标100%)。研究制定2021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检查工作细则,今年,全市共设置双随机抽查任务223个,任务完成率100%。其中,部门联合检查任务51个,跨部门监管率22.86%,超额完成考核指标(考核指标15%),应用信用规则率97.71%,事件处置率100%。 (三)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活动,维护秩序与安全。开展非法营运“打黑联合战”、超限超载“双百歼灭战”、路域环境“八无保卫战”、“好的行动”(自9月29日开展行动以来,出租车行业共立案309起,处罚金额197.94万元)等专项性行动,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可控、平稳有序。 客运专项整治方面,重点打击无证营运、站外揽客、驻点经营等乱象,深入“黑车”窝点,堵住“黑车”源头,并利用科技手段,及时发现、查处违法车辆,实现精准打击。全年立案查处客运违法案件1235起,处罚金额239.4万元,并对温岭至阜阳、路桥至贵州德江等两条客运班线进行注销。我队旅游包车的问题类信息被省委办录用并转报中办;“七个一律”的疫情防控举措被浙江新闻、中国蓝、浙江在线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,阅读量超25万。 货运专项整治方面,强化货运源头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行动,加大夜间、凌晨、午间等易发时段以及违法多发路段的查纠力度,形成强烈震慑。全市超限超载立案1594起,其中“百吨王”65起;新增非现车道40条,完成省定目标数(36条)的111%;高速公路超限率0.01%。 危货集中整治方面,深入开展“雷霆整治”“执法周周查”“春雷行动”等,全力打击企业安全管理不落实、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,并推动椒江运输公司危货运输到期后不予许可工作,尽最大努力防范危货运输事故发生。 路域环境专项治理方面,全面实施高速公路、普通国省道环境集中整治,利用无人机和路域环境巡查系统,排查违法设施、标志标牌等突出问题,建立任务清单、跟踪销号、常态管控等机制,确保路域环境整洁有序。 三、行政许可、处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仍需提高。在案卷评查中发现,部分处罚案卷细节上仍有不足,存在着瑕疵,且证据收集相对单一,偏重调查询问,其他种类证据资料收集不够。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要求,案卷要做到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美观化、电子化。 2、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提高。特别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后,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从原先的单领域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,原先的知识结构满足不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要求。 四、相关工作建议及对策 (一)不断转变行业监管理念。本着“标本兼治、重在治本”的原则,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,借助综合监管平台的比对分析,对行业安全隐患、异常事件进行预警,打破传统的通过执法人员“扫马路”式巡查,降低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和压力,将有限的执法力量投放到重点区域和环节,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 (二)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。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,全面换发综合行政执法证件,保持应持证人员持证率达100%。探索建立执法人员岗位退出机制。以绩效为导向建立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人员“五年轮训”制。构建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培训体系,以市、县两级为重点分层开展培训。全面改革执法培训方式,以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为导向,突出实操应用,改革培训课程设置,改进培训及考核方式,建立培训师资库。 (三)推进行政执法监管模式转变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,总结推广非现场执法工作经验,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案件比例。持续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及“浙政钉·掌上执法”app应用工作,动态维护监管事项及实施清单,按照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交通运输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梳理我市交通运输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,调整抽查计划,完成年度“双随机”抽查监管工作。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,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。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0日 |
|